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化外之地

人生到处知何似,应似飞鸿踏雪泥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
救救孩子  

2011-04-15 18:45:41|  分类: 原创天空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2010年10月20日晚,西安大学城学府大道上,26 岁的女服务员张妙下班途中,被一辆雪佛兰克鲁兹小轿车撞倒。肇事者药家鑫非但没有去及时救治,反而连捅八刀将其杀害。

学府大道,听来温雅而宁静,但那晚,唯有暴力和血腥。那里,成了张妙人生的终点,留下一个不满三岁的孩子,寻找妈妈。

事实充分,证据确凿,案子已审,但判决结果难产。药家鑫该不该判死刑,成为了焦点。双方就有没有自首情节,是不是故意杀人,展开了激烈交锋。因为这些将决定药家鑫的命运。

看了媒体对被害者家属的采访,话语里充满了悲伤、愤恨、无奈。他们一再强调,不要钱,只要他偿命。然而,令张妙丈夫王辉困惑的是,面对突如其来的悲剧,不知以后如何向孩子交待。

我想,不论你对公平正义理解如何精深独到,对文明法治如何高屋建瓴,对死刑存废有多深的学理研究,也不会试图去推翻张妙丈夫“杀人偿命”的朴素想法,因为那无异于往受害者家属伤口上撒盐。

药家鑫的丧天害理之举引得人神共愤,皆曰可杀。然而,说他该杀,别人批评你不懂法治文明,这要法官说了算;说他不该杀,别人指责你冷漠无情,丧失道德底线。我们到底该如何面对?王辉又该如何给他懵懂的孩子讲述妈妈的故事,如何让孩子接受妈妈以这样一种方式离世,快乐健康地成长?

杀人偿命,方算报仇雪恨,这是极其正常的想法。家国仇恨,莫不如此。张妙家属亦没有超脱。然而,这个在我们脑海中颠扑不破的真理在现实语境下充满了暴力和戾气,似乎那只是解决江湖恩怨的办法,不该是文明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。

于是,想到了《天龙八部》里的情节。乔峰还是襁褓之时,父亲就被他人杀害(其实没死),长大以后他与人为善,成为一代大侠,但杀父之仇一直在心底埋藏,无法忘怀,当他得知并轻信父亲是被段正淳所害时,迫不及待要替父报仇,最后误杀自己心爱的女人阿朱,因为愧疚,他的报仇之心不再那么强烈,直到在少林寺知道父亲还在世时,才将心中的仇恨完全释放。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,即使境界如此之高的乔峰尚要背负为父报仇的重任。何况是凡人?

毕竟是小说,纯属虚构,不过可以看出在我们的文化当中,杀人偿命并无不妥之处。关于药家鑫案,大家已经越过事件本身,延伸到死刑的存废以及是否会因为舆情影响法律的尊严。其实,一方面,现在死刑尚未废除,不论你废除死刑的出发点有多高尚和文明,都不能成为药家鑫逃脱死神的依据;另一方面,该案事实清楚,民众不会不辨是非,肆意起哄。如果害怕所谓的舆论审判,不要媒体报道,不要公开审判,岂不是最好的办法?倘若如此,谁来监督法律的执行,人民难道只能打酱油,不能表达最简单的想法?

因此,药家鑫案,讨论死刑存废和舆论审判皆是枉然。关键是法律的判决,要体现世道民心,要让被害者家属感到做人的尊严和公平,让其相信这个社会善恶是分明的,法律是可以被信仰的。否则,旧伤为平,又添新恨,那个尚不懂事的孩子还没感受到世界充满爱,就埋下了仇恨的种子,从而影响他的人生价值观。

也许,法律有理由宽宥药家鑫;也许,众人皆佛,慈悲为怀;也许,张妙的家人能够以直报怨,心情得到平复。但对于那个心灵如清水般纯净的孩子,以后漫长的生活,该怎么面对如今尚无领会到的痛苦甚至一些飞短流长?这不仅需要家人的良好、健康教育,而且需要一个温暖的社会成长环境。

救救孩子!
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365)| 评论(1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